正典级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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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doka讨论 | 贡献2014年9月19日 (五) 00:13的版本 →‎建议草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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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条目讨论的是关于官设一设二设的问题。

问题阐述

在英语里,有一个叫Canon(正典)的概念,起源于圣经的正典、次经与伪经(apocrypha)的区分。Canonicity指的就是一部(衍生)作品里的设定与剧情是否应该被承认为官设的问题。有时候这个问题很复杂,以星球大战的Star Wars Expanded Universe为例,它分成了六个级别:

  1. G是George Lucas的六部星战电影(的最终发售版本)+小说版+广播剧+电影脚本+其他卢卡斯官方发言,是绝对的官设
  2. T是Television,指衍生的电视连续剧
  3. C是Continuity,指大部分官方发行的严肃作品,其中那些没有跟G、T冲突的设定、剧情都可认为是C级别正典
  4. S是Secondary,它可以不是官方发行的作品(比如MMORPG游戏),但只要它依然没有跟G、T、C冲突的话就可以接受。甚至少数N级别的内容也可以升级为S
  5. N是Non-canon或者Non-continuity,包含那些平行宇宙设定或者角色乱入的作品
  6. D是detours,独立出来,特指Star Wars Detours系列动画(非严肃向)的自成一体的设定。自然而然不能在讨论严肃向剧情时把这个当做官设

另一方面,中文的“二设”一词大概是来源自二次创作[1][2]的概念,换句话说就是同人、parody、非官方作品。[3]与之相对便诞生了“一设”、“官设”的叫法。区别一设与二设的界限,如果依照版权法的逻辑,自然是看作者是不是原作品的作者、发行方是不是原作品的版权方。但这样会引发几种问题:

  1. 并非原作者但得到承认的官设。比方说虚渊玄只负责监修的小说版小圆,真正执笔的作者是一肇。即使是虚渊自己执笔,也会因为小圆严格意义上的原作者是Magica Quartet而显得不那么明确。然而很显然,小说只是动画作品的重述,即使在版权法眼里是“衍生作品”,至少也应当具有“正典”的地位。
  2. 版权方的不一致。小说其实也有NitroPlusBooks、MangaTimeKRNovel、星海社三个出版方的3个版本,而事实上即便是Nitro+也并没有小圆的版权。官方认定的小圆的版权所属是[4]
    1. ©Magica Quartet/Aniplex
    2. Madoka Movie Project([前篇][后篇])
    3. Magica Quartet/Madoka Movie Project Rebellion([新篇])
  3. 跟上面相类似,小圆的各部外传漫画都是芳文社旗下发行出版的,并不是小圆的版权方,然而亦有部分作品会被认定为官设
  4. 发行方虽然是版权方,但作者并非原作者,甚至没有原作者(虚渊)监修的情况下,也会视乎情况有不同的处理。比如广播剧1、3都是随BD发行的,脚本作者是平松正樹(同时也是魔法少女和美的脚本原作);广播剧2的脚本作者是大嶋実句。然而一般会把1.Memories of You跟3.Farewell Story 的剧情视作官设,而把2.Sunny Day Life看成纯粹的同人。这样衍生的问题之一就是,人们常说SHAFT无节操,官设老是吸收同人二设,导致广播剧2里面的小焰真成变态了。这时候应当果断否认广播剧2是官设,还是应当解释此“官设”非彼“官设”呢?
  5. 即便是本应同为官设的正典,不同版本之间也会有轻微的矛盾,比如本篇TV版跟BD版、nico生放送版以及不同的电视台稍微的不同,比如电影院版与BD版,比如本篇与前篇后篇的不同,比如叛逆普通音轨与1st take音轨。

建议草案

为了明确小圆系列的设定的权威性,建议进行如下分级:

  1. 原典/正典,包括TV动画跟剧场版动画的所有版本+脚本+Production Notes。当不同版本之间发生冲突时,以最终的BD版为准。比如麻美的台词说了两遍的BD版本就不算是“最终的”BD版,比如魔兽头部的白色多边形(不同于BD的马赛克)视为“曾经”的设定。相反,假如是Production Notes里面的未采用的设定,比如沙耶加的刀可以弹射出来,依然可认为是本级别设定。当本篇BD与剧场版前篇后篇BD发生冲突时,同时接受两种设定,即二次创作时可以画沙耶加的ff形状发夹也可以不画,两者都是本级别设定,但推荐使用剧场版前篇后篇的那个。
  2. 官设,包括上面的原典以及小说、广播剧1+3、本篇漫画版跟叛逆漫画版、外传TDS、PSP游戏、staff访谈。围绕本篇五色主角所发生的故事。有冲突的情况下以原典为准。
  3. 扩展世界(参考Expanded Universe[5]),包括织莉子、和美、铃音、贞德、Mobage游戏等等,在剧情和角色设定上并没有经过足够严肃的考量。
  4. 官方同人,包括广播剧2、官方同人集等等没有归入上述级别的、由Aniplex、芳文社或Nitro+发行出版的作品。大多是空气系、OOC的作品

注释

  1. http://zh.wikipedia.org/zh/%E4%BA%8C%E6%AC%A1%E5%89%B5%E4%BD%9C
  2. http://dic.nicovideo.jp/a/%E4%BA%8C%E6%AC%A1%E5%89%B5%E4%BD%9C
  3. 版权法里类似的概念叫做衍生作品,但是后者包括了翻译、媒体改编(从动画到小说)、剪辑、翻唱配音等等,而一般提到的“二次创作”则不一定包含这些,不同人可能有不同的观点。
  4. 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5%8A%87%E5%A0%B4%E7%89%88_%E9%AD%94%E6%B3%95%E5%B0%91%E5%A5%B3%E5%B0%8F%E5%9C%93
  5. 注意,EU的概念大略分两类,一是依然以本篇角色出发衍生的外传,二是讲述新角色的故事。前者里面本来包括TDS,但TDS已经荣升官设级别了。